倡議書
廣大農民朋友、農業生產經營者:
地膜覆蓋技術是現代農業提質增效的重要手段,在保墑增溫、抑制雜草、提升作物產量方面作用顯著。然而,殘留地膜長期滯留土壤,破壞耕地結構,污染生態環境,已成為制約農業綠色發展的突出問題。當前正值春耕備耕關鍵時期,為深入貫徹綠色發展理念,推動農業可持續發展,現向全省農民朋友和農業生產經營者發出如下倡議:
一、科學使用地膜,減少源頭污染
(一)嚴選優質標準地膜
嚴格執行國家標準,選用厚度達標(≥0.01毫米)、高強度易回收或全生物降解地膜,杜絕使用超薄、劣質地膜。
目前國家對符合標準的全生物降解地膜和加厚高強度地膜有用膜補貼,農戶用地膜,國家給補貼,具體可咨詢當地農業農村部門。
(二)精準覆膜科學使用
根據作物需水需溫特性及土壤條件,科學規劃覆蓋面積與用量,避免過度使用。提倡采用“一膜多用”“適時揭膜”技術,減少地膜殘留。優先選用全生物降解地膜,降低回收成本,減輕環境負擔。
(三)推廣綠色替代技術
積極應用無膜滴灌、秸稈覆蓋、保水保墑等綠色栽培技術,減少對傳統聚乙烯地膜的依賴,探索地膜替代新模式,助力農業綠色轉型。
二、高效回收地膜,守護耕地健康
(一)及時清理,應收盡收
作物收獲后,立即清理田間殘膜,避免地膜隨風飄散或深埋土壤,確保“春耕一片凈,秋收無殘膜”。
(二)規范回收,杜絕污染
將回收的殘膜運送至鄉鎮指定回收點或交由專業機構處理,嚴禁隨意焚燒、掩埋或丟棄于溝渠、荒地,共同維護農村人居環境。
(三)完善體系,循環利用
支持廢舊地膜回收加工企業建設,鼓勵農戶參與“以舊換新”活動。各地應健全“村收集、鎮轉運、縣處理”的回收網絡,構建地膜“使用—回收—再生”閉環體系。
三、嚴守法規底線,共筑責任農業
(一)依法依規生產使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第八十八條規定:“農用薄膜生產者、銷售者、使用者未按照規定回收農用薄膜的,由地方人民政府農業農村主管部門責令改正,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農業投入品使用者為個人的,可以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罰款”。《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四十九條規定:“生產、銷售不符合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產品的,責令停止生產、銷售,沒收違法生產、銷售的產品,并處違法生產、銷售產品貨值金額等值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農用薄膜管理辦法》第二十三條規定,生產、銷售農用薄膜不符合強制性國家標準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等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查處,依法依規記入信用記錄并予以公示。
(二)強化主體責任落實
地膜生產者應加快研發環保型產品,使用者須按照規定主動回收殘膜,銷售者嚴禁售賣違規產品。各方需攜手履責,形成“生產有標準、使用有規范、回收有保障”的治理格局。
(三)加強監督共治機制
各級農業農村部門將聯合市場監管、生態環境等部門,嚴打非法產銷行為,暢通舉報渠道,共同筑牢地膜污染防治防線。
讓我們齊心協力,科學使用地膜,高效回收殘膜,為守護遼沈大地綠水青山、實現農業綠色高質量發展貢獻力量!
遼寧省農業農村廳 宣
2025年3月22日
(遼寧省農業農村廳)
本文鏈接:http://www.020gz.com.cn/news-3-574-0.html科學使用、高效回收地膜,遼寧發布倡議書!
聲明:本網頁內容由互聯網博主自發貢獻,不代表本站觀點,本站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天上不會到餡餅,請大家謹防詐騙!若有侵權等問題請及時與本網聯系,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處理。
點擊右上角微信好友
朋友圈
點擊瀏覽器下方“”分享微信好友Safari瀏覽器請點擊“
”按鈕
點擊右上角QQ
點擊瀏覽器下方“”分享QQ好友Safari瀏覽器請點擊“
”按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