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經緯1月16日電 商務部流通發展司司長李佳路表示,手機等3類數碼產品的補貼為購新補貼,不是以舊換新,不以“交舊”為前提。
16日,商務部召開手機等數碼產品購新補貼組織實施工作專題新聞發布會。有記者提問到,手機等數碼產品補貼政策一經發布就受到了廣泛關注,請問消費者如何申領補貼?在實施該項政策的過程中,如何方便消費者享受補貼?
李佳路介紹,根據有關文件,個人消費者購買手機、平板、智能手表(手環)等3類數碼產品的補貼標準為,對于單件銷售價格不超過6000元的產品,按照產品銷售價格的15%給予補貼,每位消費者每類產品可補貼1件,每件補貼不超過500元。手機等3類數碼產品的補貼為購新補貼,不是以舊換新,不以“交舊”為前提。
關于如何申領使用補貼,李佳路稱,請大家關注本地發布的實施細則,及時了解相關動態和申領要求。根據各地調度的情況看,消費者基本可以參照家電以舊換新的辦法,登錄本地相關平臺或者應用程序,申領手機等購新補貼。我們已指導各地優化流程設計,著重突出安全、方便和快捷,具體來看:
一是采取支付立減方式,增加百姓獲得感。消費者在購買手機等產品時,不論是通過線上平臺還是線下實體店,都可以享受支付立減,第一時間享受到補貼的實惠。
二是豐富支付渠道,提升消費便利性。指導地方信息平臺接入多種支付渠道,照顧到消費者已習慣的支付方式,盡量滿足多樣化、便利化的支付需求。
三是借助信息技術,減少手工操作。鼓勵各地利用群眾熟知的政務平臺、手機應用程序等進行補貼資格申領,多采取自動讀取、智能識別方式,減少信息的手工錄入、重復錄入。
李佳路指出,手機等產品單價高、體積小、流通性強,采取支付立減的方式進行補貼,給補貼資金監管帶來挑戰。為確保國家補貼資金安全,需要消費者在購買補貼產品后配合做好必要的信息采集和產品驗證工作,這需要花費一定的時間和精力,還請理解支持,積極給予配合。(中新經緯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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