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 李佳英 廣州報道
近日,一份刑事判決書揭開齊魯制藥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齊魯制藥”)長達三年的隱秘操作——通過虛開13.51億元增值稅發票套取資金。
該案中,齊魯制藥被指控通過虛構交易,套取資金用于賬外支出及其他目的。這一行為,涉及一家咨詢公司、一家網絡科技公司、300多名員工注冊的個體工商戶。
一位資深稅務律師告訴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齊魯制藥通過虛假交易將資金轉移至體外循環,既能滿足賬外資金需求,又能通過發票抵扣降低稅負,形成完整的非法利益鏈條。
這家以“集采價格殺手”聞名的藥企,一面以超低價中標國家藥品集采,一面通過空殼公司、員工身份偽造個體工商戶完成資金體外循環,暴露了醫藥行業“兩套價格”的潛規則與監管盲區。
在集采中以低價中標而聞名的齊魯制藥,此次卻被卷入虛開發票的風波。相關消息源自一份近期公布的虛開發票案件判決書,揭露了其涉嫌與某服務平臺合謀虛開發票的細節。
2月25日,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已無法在中國裁判文書網查詢到該判決書。在威科先行·法律信息庫上,仍能查詢到案號為(2024)皖0181刑初327號的刑事判決書文件。記者向齊魯制藥求證此事,截至發稿,未獲答復。
判決書顯示,事情始于2018年8月,馮立欣(已判決)利用齊魯制藥對賬外資金的需求,在安徽巢湖市注冊成立巢湖醫統天下健康咨詢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巢湖醫統公司”),并與齊魯制藥達成合作協議。
齊魯制藥按照巢湖醫統公司的安排,提供300余名員工的身份信息,在巢湖市注冊多家個體工商戶并開設銀行賬戶。這些個體工商戶的營業執照和公章均由巢湖醫統公司統一保管,為后續操作埋下了伏筆。
時間推進到2019年3月,被告人趙某入職醫統天下(北京)網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醫統網絡公司”),并于同年12月擔任運營部總監,負責管理、指導巢湖醫統公司運營部。
當前期運作完成后,齊魯制藥在沒有接受任何藥品推廣服務和藥品交易的情況下,按月通過郵件向巢湖醫統公司發送開票信息、資金回流賬戶等內容。
巢湖醫統公司則根據這些信息,在信息平臺生成結算單,并開具等額增值稅專用發票給齊魯制藥及其關聯的山東萬潤醫藥有限公司、合肥永吉藥業有限公司、上海麥卡森醫藥有限公司、長春欣盛醫藥有限公司等公司。
然而,這些發票的背后并沒有真實的交易。
判決書顯示,2019年12月至2021年9月期間,巢湖醫統公司在無真實交易的情況下,向齊魯制藥及其關聯公司虛開增值稅發票13925份,金額總計12.75億元,稅額7647萬元,價稅合計13.51億元。趙某在此過程中非法獲利十余萬元。
巢湖醫統公司還委托了兩家財務公司,代理上述個體工商戶按照結算單金額的91%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給巢湖醫統公司。齊魯制藥及其關聯公司收到發票后,按照結算單金額轉賬至巢湖醫統公司,巢湖醫統公司再按照91%的比例轉賬至齊魯制藥公司各省事業部實際掌控的個體工商戶銀行賬戶中,完成了一輪又一輪的資金回流。
2024年9月,安徽省某法院對趙某作出判決,認定其行為構成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罪。
北京市道成(太原)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董波向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指出,從回流的比例來看是扣除稅務成本后幾乎全部回流。
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以“醫藥 虛開”為關鍵詞在威科先行·法律信息庫查詢裁判文書發現,部分是出于提高經營成本從而減少應納稅額的目的,而有的則是虛開給無真實消費的企業員工作為報銷憑證。
“其一是虛增成本,通過虛構交易開具發票,企業可虛列成本,減少應納稅所得額,從而降低企業所得稅負擔。其二是騙取出口退稅或抵扣進項稅,其三是利用部分園區返稅、退稅政策降低一部分高收入員工的個人所得稅及社保問題。”董波強調,一般而言,虛開發票的核心目的是套取資金用于賬外支出和逃避稅收監管。
董波進一步指出,還可能是掩蓋非法資金流動。資金回流至企業控制的個體工商戶賬戶后,可繞過監管用于支付商業賄賂(如醫藥回扣)、員工福利等賬外支出,規避財務審計和稅務稽查。
從各地稅務局已披露的虛開發票案例來看,一些醫藥企業明面上的交易可能只是精心設計的“自導自演”戲碼,其中隱藏著復雜的資金閉環設計。
例如,國家稅務總局黑龍江省稅務局透露,黑龍江省天華醫藥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天華醫藥”)以第三方公司的名義與藥品生產廠家簽訂購貨合同,以底價購進藥品。
原本應作為“過客”的第三方公司,又將這些藥品送回天華醫藥庫房。這一輪看似毫無邏輯的“買賣”輪回,為天華醫藥創造了虛高的銷售收入,并據此開具了大量虛高的增值稅專用發票。
甚至,部分涉案企業為規避稅務檢查,還偽造購銷合同、出入庫單等材料,賬面上支付貨款后,再利用若干賬戶形成資金回流。
再以齊魯制藥涉虛開發票案來看,交易模式隱蔽,使用多層嵌套結構且利用員工身份掩護。
“上述案件通過關聯公司、個體工商戶、財務管理公司構建資金閉環,資金經多層級賬戶流轉稀釋痕跡,而藥企的集團化運營特性也為此類嵌套提供了便利。”董波分析稱。
虛開發票罪名之下,亦有企業高管涉嫌觸碰紅線。例如,遼寧百豐醫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百豐醫藥”)曾透露,2023年該公司3名高管因涉嫌虛開發票罪被刑事拘留,涉及百豐醫藥4家子公司。
值得注意的是,在這類案件中,咨詢公司的身影頻頻出現。兩票制實施后,大量冠以“咨詢管理服務”“醫藥科技咨詢”“信息科技”等頭銜的第三方服務公司應運而生。這些公司為制藥企業提供咨詢服務,并開具發票,但其中不乏虛開發票之嫌。
醫藥行業虛開發票案件頻發,背后是行業“帶金銷售”模式的頑疾難除。合規方式下,商業公司或藥企可自行完成營銷活動,真實發生市場推廣等工作。
然而,當醫藥企業試圖向醫療機構各個科室的工作人員行賄時,常以藥品回扣、贊助費、活動經費的名義提供資金。這部分被冠以“營銷推廣”的費用,則需要通過虛開發票獲取返費。
針對這一現象,國家相關部門已經采取了嚴厲的打擊措施。
2020年,國家衛生健康委等9部委聯合印發《關于印發2020年糾正醫藥購銷領域和醫療服務中不正之風工作要點的通知》,明確提出,嚴厲打擊醫藥企業與合同營銷組織(CSO)企業串通,虛構費用套現以支付非法營銷費用的違法行為。
在2024年12月20日,國家醫保局發布《關于對個別藥企虛開發票制造“兩套價格”問題進行關注的函》。其中指出,巨大的價格差通過虛開發票手段“洗白”并“提現”,成為不法經銷商牟利和商業賄賂的資金來源,導致部分藥品價格從源頭就虛高。
對于虛開發票、虛假交易和虛設活動等違規套取資金的行為,國家衛生健康委等14部委在2024年的糾正不正之風相關文件中表示,保持打擊高壓態勢。同時,嚴查各類會議、捐贈資助、科研合作等活動中的捆綁銷售和“帶金銷售”等違法違規行為。
然而,醫藥行業資金流轉需求復雜,當虛開發票常被包裝為“服務費”“咨詢費”后,與真實業務混雜,稽查難度更高。
董波表示,傳統手段依賴形式審查,難以穿透復雜的資金閉環設計。另外,在技術層面還很難精準識別服務類交易的真實性,但區塊鏈電子發票、資金穿透式監管等技術手段或能實質性突破。
“區塊鏈電子發票通過鏈上不可篡改、全流程可追溯的特性,可確保交易真實性,虛開發票的‘合同—發票—資金’閉環將因數據透明而難以偽造。再結合大數據分析,追蹤資金多層流轉路徑,識別異常資金循環模式。”董波進一步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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