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7日,中國人民銀行北京市分行發布行政處罰信息,北京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因提供虛假的或者隱瞞重要事實的統計資料等10項違法行為類型,受到警告,沒收違法所得并處罰款共計902.269718萬元。
具體來看,北京農商銀行涉及的違法違規事實共有十項,分別為:提供虛假的或者隱瞞重要事實的統計資料;違反賬戶管理規定;違反收單業務外包管理規定;違反清算管理規定;違反代收業務管理規定;違反反假貨幣業務管理規定;占壓財政存款或者資金;違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詢及相關管理規定;未按照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與身份不明的客戶進行交易或者為客戶開立匿名賬戶、假名賬戶。
馬某林(時任北京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銀行卡部副總經理)、董某霞(時任北京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銀行卡部副總經理)、吳某民(時任北京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個人信貸管理部副總經理)三人對該行違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詢及相關管理規定負有責任,分別被罰款18.5萬元、7.5萬元、7.7萬元。
葉某勝(時任北京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銀行卡部總經理)對該行違反清算管理規定負有責任,受到警告并被罰款5萬元。
徐某琨(時任北京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銀行卡部副總經理)對該行違反收單業務外包管理規定負有責任,受到警告并被罰款5萬元。
劉某娜(時任北京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個人金融部副總經理)對該行違反賬戶管理規定負有責任,受到警告并被罰款10萬元。
李某旭(時任北京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長)對該行未按照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與身份不明的客戶進行交易或者為客戶開立匿名賬戶、假名賬戶負有責任,被罰款4.93萬元。
公開資料顯示,北京農商銀行改制成立于2005年10月19日,前身是創立于1951年的北京市農村信用合作社,目前已發展成為金融服務覆蓋北京市所有行政區和鄉鎮的萬億規模現代商業銀行。截至2024年9月末,北京農商銀行資產總額達1.26萬億。
查詢發現,近幾年北京農商銀行因多項違規收大額罰單,2023年9月,北京農商銀行因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等主要違法違規事實被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北京監管局處罰80萬元。2022年11月,因EAST數據漏報及報送不一致、數據錯報以及其他與數據報送相關的違規問題,北京農商行被北京銀保監局處以630萬元的行政處罰。2020年10月,北京農商行因錯報小微貸款“1104”報表數據;違規審批、發放貸款;貸款資金被挪用;違規開展票據業務;違規開展債券代持業務;違規辦理信托資金代理收付業務等違規事項被罰款55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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