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廣州鐵路警方通報,春運大幕開啟,隨著客流節節攀升,廣州南站安檢口查獲不少禁止攜帶上車的行李物品,不少趕車旅客來到安檢口才得知這些物品竟然不能帶上車。
近日,旅客閆先生撥打廣州南站派出所報警電話,稱安檢員不讓其攜帶的物品進站,需要民警“給個說法”。執勤民警迅速到場了解情況,原來閆先生攜帶了34包鋼絲棉煙花和一把鋼絲棉扇子。“雖然不是傳統煙花,但鋼絲棉屬于爆炸物品類,根據《鐵路旅客禁止、限制攜帶和托運物品目錄》,明確了‘鋼絲棉煙花’等具有煙花效果的制品,屬于禁止托運和隨身攜帶的物品”,經過民警現場普法后,閆先生才了解到原來鋼絲棉也屬于禁止攜帶物品,他表示理解安檢員的做法,愿意放棄攜帶。
15日12時許,在廣州打工的吳先生到廣州南站乘高鐵準備回云南老家,過安檢時被安檢員攔下。原來,安檢值機員在其行李箱里發現了兩把疑似菜刀,需要開包檢查。吳先生很不理解:“這是在工地做菜用的菜刀,剛買不久,想著帶回老家,為何不能帶上高鐵?”現場的民警立即上前與吳先生解釋:菜刀屬于刀具器械類,是禁止隨身攜帶但可以托運的物品。
除易燃易爆物品和刀具外,還有一些特殊規格的體育器材也不能帶上車。16日上午,旅客齊先生因攜帶臺球桿被車站安檢員攔下。“已經拆卸裝盒的臺球桿也不能帶嗎?”齊先生表示自己是臺球愛好者,過年想帶回家和朋友一起打球,之前是不知道不能隨身帶上高鐵。此時,排在齊先生后面過安檢的旅客李先生攜帶的小型彈弓也被安檢員告知進站不能隨身攜帶。據民警介紹,臺球桿、彈弓屬于禁止隨身攜帶但可以托運物品中的“其他類”。除此之外,球棒、曲棍球桿、鋸子、耙、焊槍、飛鏢等常見物品,根據規定都是禁止隨身攜帶但可以托運的物品。
據悉,1月10日以來,廣州南站派出所共查獲易燃易爆品6413起,利器7686件,鈍器87件,水果刀1954把,菜刀56把。
廣州鐵路警方提示:根據國家鐵路局、公安部公布的《鐵路旅客禁止、限制攜帶和托運物品目錄》的公告,禁止、限制攜帶的物品分為三大類,分別是禁止托運和隨身攜帶、禁止隨身攜帶但可以托運以及限制隨身攜帶。(來源:中新社作者:郭軍劉一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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