極目新聞記者 丁鵬
2月3日晚,山西大同古城一店鋪因未按當地要求打開燈,多名工作人員撬鎖進店將燈打開,此事引發熱議。
2月5日,大同市平城區古城街道辦事處回應極目新聞記者,正在核查此事的詳細情況。律師表示,相關工作人員的撬門開燈行為無法律依據,是濫用行政權力的違法行為。
店鋪被“撬鎖開燈”,當地正核查詳情
現場監控視頻顯示,剪斷店鋪門鎖的是幾名身穿消防員制服的工作人員。門被打開后,先后有7人進入店鋪內,其中有3名身穿熒光綠制服的工作人員,衣服背后印有“平城綜合執法”字樣。
現場視頻截圖
2月5日上午,大同市平城區古城街道辦事處工作人員向極目新聞記者介紹,他們非常重視此事,領導正在核查此事的詳細情況。
平城區政府工作人員告訴極目新聞記者,此事還在處理中,具體情況需咨詢平城區委宣傳部。極目新聞記者隨后致電平城區委宣傳部,工作人員掛斷了電話。
大同市城市管理局工作人員表示,已關注到此事,但平城區綜合執法大隊歸平城區政府管,市城管局無權處理此事。
極目新聞記者致電平城區城市管理局,電話無法接通。平城區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大隊的電話也無人接聽。
據大風新聞消息,店鋪老板稱撬門的有城管和消防人員,且自己在事發后曾報警。極目新聞記者致電轄區南街派出所,工作人員表示不清楚此事。
另據大同日報消息,春節期間,當地倡議大同古城內沿街商戶盡量延長營業時間,夜間開啟店鋪燈光,讓城市的夜晚更加璀璨絢麗。額外的電費,政府將予以補貼。
律師:撬鎖無法律依據,屬行政違法
河南澤槿律師事務所主任付建認為,當地政府的亮化工程屬于行政指導行為,倡導商鋪店鋪夜晚開燈美化城市夜景,但這種倡導行為不具有行政強制力,店鋪老板有自由選擇是否夜間亮燈的權利。而工作人員擅自撬鎖開燈,是侵犯了他人合法財產權益,濫用行政權力的違法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賠償法》規定,行政機關工作人員執行職務過程中的行為給相對人造成損失的,相對人有權提起行政訴訟或者行政復議。
店鋪被剪斷的門鎖(圖源:大風新聞)
付建還表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第四十三條規定,行政機關不得在夜間或者法定節假日實施行政強制執行,情況緊急的除外。讓商戶開燈顯然不是情況緊急的情況,且執法人員在執法時也應當通知當事人到場,出示合法證件并說明理由,如果沒有做到上述行為,其執法行為也是不合法的。
河北言復律師事務所孫冬華律師也表示,當地政府推進夜間開啟店鋪燈光提升氛圍并補償電費的做法值得肯定,但該亮化工程僅是倡導性行為,不具有法律強制力。目前官方尚未明確開門撬鎖工作人員的身份,即使是執法部門的工作人員,強行撬門進店開燈的行為也無法律依據。如是正常執法行為,也應當出具法律文書,依法履行相關告知、催告等程序,而不能強行撬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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