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待直播“擦邊”的行為,相關平臺的治理責任是明確的。圖/IC photo
僅售賣一款枕頭,短短4天時間,其銷售額已經超過百萬元,擦邊直播已然成為某些直播間的“流量密碼”。
某直播擦邊賣枕頭2小時場觀30萬,4天銷售額超100萬引發網友關注。據媒體報道,4月7日,記者發現“畢加索家紡XX”直播間售賣一款多功能趴睡枕,商品詳情頁中產品介紹為玩手機緩解腰部、頸部壓力,但女主播的互動言語中充斥著各種性暗示。4月8日,瀟湘晨報記者發現,涉事社交平臺賬號已被禁言,作品被清除,當地公安稱將聯系轄區派出所去公司核實情況。
可觀的銷售額背后,并不是商品本身有多好,或者主播銷售技巧有多高,而是主播會打“擦邊”。通過與商品無關的性暗示語言和挑逗動作賣貨,看似一時獲益頗豐,終究長久不了,涉事社交平臺賬號遭封禁,自是對其涉嫌違規行為的必要懲戒。但此事暴露出的部分直播從業者為追求流量突破商業倫理底線,拿“擦邊”內容作為“低成本高收益”營銷手段的做法,顯然值得警惕。
事實上,這對一些從業者而言,已非什么新鮮操作。在“流量思維”的主導下,似乎誰博得眼球,吸引到“注意力”,誰帶的貨就容易“火”起來,自身也有了可變現的資本。此前,汽車直播間暴露不雅畫面,深夜直播間里穿著性感等,都是直播從業者費盡心思、不惜以低俗行為吸引眼球的表現。
相對于明目張膽的違法違規,“擦邊”似乎“安全”些。平臺不易監測發現,相關監管也有一定滯后性。比如,此次涉事賬號從開播到封禁歷時4天,其間平臺算法持續為其推送流量。而且 ,即便最終被發現,涉事主播被處罰封號后,換個賬號、換個平臺,還可重操舊業。各種網絡直播“擦邊”之所以屢禁不止,就在于對打“擦邊”的人來說,綜合收益遠大于成本。
對此,需明確的是,即便一些“擦邊”的網絡直播行為,游蕩在法條規制的邊緣,或許難以嚴格依法予以約束,但并不意味著這類行為就可以在互聯網空間任意妄為。《網絡信息內容生態治理規定》明確,對“帶有性暗示、性挑逗等易使人產生性聯想的”不良信息,網絡信息內容生產者應當采取措施,防范和抵制制作、復制、發布。
而在《網絡直播營銷管理辦法》中更提出直播營銷平臺應當建立直播營銷人員真實身份動態核驗機制,應當加強網絡直播營銷信息內容管理,開展信息發布審核和實時巡查等。
也就是,對待直播“擦邊”的行為,相關平臺的治理責任是明確的,而目前審核機制對擦邊內容識別的滯后性,不僅是一種管理漏洞,某種程度上,也是平臺方履責不力的體現。
針對“擦邊”已成一些主播低俗、廉價的“引流”方式,平臺除了對主播采取中斷直播、封禁等措施,也不妨以行業黑名單的形式,在平臺間 構建聯合懲戒機制,將擦邊行為納入信用檔案,限制違規企業、個人開設新賬號權限,讓主播一處“擦邊”,處處受限。
此外,在加強人工審核的同時,平臺也需不斷豐富敏感詞庫,增強智能識別的敏銳度,堵住“先縱容后整治”的監管漏洞。
相關監管部門也可考慮把直播行業的監管納入社會共治體系,建立舉報機制,明確打擊重點,進一步監督平臺達到內容監管的要求。
而對直播從業者來說,更需明白,擦邊內容即便未直接違法,仍可能因違背公序良俗被追責。走“擦邊”路線,隨時可能翻車,既不安全,更不劃算,不如踏踏實實提高自身營銷技能。
撰稿 / 流水(媒體人)
編輯 / 馬小龍
校對 / 陳荻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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